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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加快推进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快湖南医疗器械推广

《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湘潭市支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各驻地组织:以及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加快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湘潭市支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政府特此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22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湘潭市加快推进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加快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6号)根据《关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5号)精神,结合湘潭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创新引领、开放合作、产业集聚、特色发展、品质提升、绿色安全”的原则,遵循“ 1+N”区域产业布局【“1”指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核心区,“N”包括湘潭高新区医疗防护用品集聚区、湘乡创新仿制区(介入治疗设备)、肇山高端研发孵化医疗健康总部经济等公共卫生产业区、天一特种防护材料及产业配套加工区、韶山整形美容及医疗器械产业区]加速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到2021年底,引进40家以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企业落户湘潭,园区年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税收达到4亿元; 到2022年底,引进70多家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企业落户湘潭,园区年产值将达到60亿元以上,税收将达到6亿元; 到2023年底,引进100家以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企业落户湘潭,园区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税收达到10亿元经过3年的努力,打造了全国知名的医疗器械产业高地。 到2025年,园区年产值将达到200亿元以上,医疗器械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明显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产业结构显着优化综合实力显着增强,辐射效应不断放大,形成独具特色、产品优势突出、分工协作合理、配套设施齐全的产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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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键行动

(一)制定发展规划。 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湘潭市推动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制《湘潭市医疗器械产业“十四五”规划》 ”并将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内容纳入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鼓励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制定在不违背本市医疗器械产业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至少应包括总体思路、空间布局、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并突出结合产业园区特点,用高标准规划引领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根据《湘潭市医疗器械产业“十四五”规划》,围绕主导产业,编制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和投资引导目录,推动产业链招商和专业招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竣工时限:年前2021 年底)

(二)搭建服务平台。 鼓励园区建设完善“三个中心、五个平台”。 “三个中心”即检验检测中心、灭菌中心、仓储物流中心; “五个平台”是注册人系统集成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临床试验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产业集团、中央医院;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1、检验检测中心。 积极争取省药监局支持在园区建立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湘潭分站,或引进第三方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的产品检验检测服务、缩短产品推出周期,突破产品推出缓慢的瓶颈。

2、灭菌中心。 鼓励整合湖南永飞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湖南振和益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资源以及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注册人制度整合平台,建立医疗器械灭菌中心,按照国际、国内标准,为植入性介入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用品等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提供环氧乙烷或其他方法的消毒灭菌外包服务。

3、仓储物流中心。 引进中国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专业配送公司,或京东、步步高等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医疗器械仓储物流中心,提供专业的医疗器械仓储物流中心。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储、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信息管理等服务。

4、注册人系统集成平台。 继续做好推进湖南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在我市牵头落实相关保障工作,重点建设主动项目委托生产平台、无菌项目委托生产平台、公共实验室、仓储中心、医疗器械众创空间。

5、科研成果转化平台。 依托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注册人系统集成平台相关业务板块,以湘潭经开区创新创业园和医疗器械众创空间为载体,聚集整合园区及周边企业、高校依托资源和优势,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多元互动平台,促进临床与科研、技术与产业融合。

6.临床试验平台。 支持中心医院“湖南省医疗器械创新与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医疗器械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方面的作用; 加强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省肿瘤医院等周边三级医院资源对接,进一步提升临床试验服务能力,主要提供咨询、评价、临床试验实施和为企业提供的其他服务。

7、投融资服务平台。 引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创投、创投等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配套服务机构拓展创新业务; 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湘潭医疗器械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产业引导基金,为园区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渠道。

8.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落实现有《连城人才行动计划》等政策,对接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湘潭医疗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大力建设医疗器械创新创业基地,支持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园区已发展成为医疗器械企业加速器、两百人才的科技产业孵化器、科技创新苗圃、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形成了完整的医疗器械行业服务链。

(三)出台扶持政策。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在现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实施措施,严格落实专项奖补、租金优惠、以及国家和省级减税降费政策等。保障产业政策有效供给。 充分发挥和挖掘创新优势和潜力,积极运用技术投入、资金投入等方式,做好“两图、两库、两池”建设,努力引进一批医疗器械行业重点项目。 鼓励园区在厂房租赁、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出台奖励补偿措施,强化产业补链、延伸链条、强链,做大做强产业规模。 本市现有医疗器械企业按照“更高、更好、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招商外包湖南,按照其规定。 (责任单位:相关县城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四)培育龙头企业。 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重点引进或培育一批在产业细分领域技术优势明显、市场需求大、商业前景好的医疗器械龙头企业,重点培育或引进2~3家医疗器械龙头企业。 3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突出的、年产值500-10亿元的医疗器械企业,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规模突破、技术突破、产值突破的良性发展格局。 对年产值超过5亿元的医疗器械企业给予奖励,对国内首创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和设备零部件)给予奖励。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服务外包、合作生产、交叉持股等方式与中小微企业合作招商外包湖南,实现共赢发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竣工时限:2025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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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市场运行。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运营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资产重组,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区,并在准入、投融资、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便利化。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完成期限:2022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湘潭市推动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工业集团、中心医院、市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办公室等单位为会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将安排专人负责湖南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服务站工作。 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协调和推动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的发展,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园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推进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并报告相关工作。 协调并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 在建设医疗器械专业园区、打造“三中心五平台”、打造龙头企业、引领平台孵化、推动创新升级、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助推临床试验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等方面,强化人才 引进设立专项资金等十个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为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开发、创新贡献等提供政策保障。 (责任单位:市推进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险局、市税务局、行业团体;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建立“政府团队招商+市场化委托招商”的招商机制,组建20人左右的招商特使队伍,加快从粗放型招商引资向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招商引资转变。 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资,制定医疗器械龙头企业重点招商引资目录并实行动态更新,充分发挥国内外医疗器械招商大会、论坛吸引人才和资金的作用,建立行业领先的企业信息数据库。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实行招商引资项目闭环管理机制。 将产业园区的招商成果和服务成效纳入考核激励范围。 (责任单位:市推进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竣工时限:2021年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力推动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 同时,按照《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潭市发[2019]17号)的相关规定,实行“清单式”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环境。

(二)加强报告备案。 各有关县、区(园区)要及时向湖南省推进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政策制定等情况。 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统一规划。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编制产业规划时,必须符合本市医疗器械产业总体规划,并报市推动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报批后方可实施。

湘潭市支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大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湖南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改革试点,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打造区域性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5号)结合湘潭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政策措施,支持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行业发展:

1.打造专业医疗器械园区。 通过“1+N”区域产业布局,提高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度和规模化程度,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形成优势突出、产品专业化分工明确的特色产品。劳动协作、配套完善的产业发展格局。 到2025年,引进200家以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企业落户湘潭,年产值超过200亿元,税收20亿至30亿元,打造全国知名医疗器械高地用于医疗器械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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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造公共服务“绿色通道”。 加大力度完善湖南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服务站,建立招商援助、项目协调、技术咨询和“一站式”服务机制,负责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快速审评,强化药品与湖南省审评认证联系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协助技术审评。 同时,为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协助的快捷服务。 打造医疗器械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绿色通道”。 优先支持医疗器械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 对园区年度发明专利在当地转化实施数量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3、建设“三个中心、五个平台”。 建设检验检测中心、灭菌中心、仓储物流中心、注册人系统综合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临床试验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大力建设医疗器械创新创业基地,支持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成为医疗器械创业加速器、“双百”人才科技产业孵化器、技术创新苗圃、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形成完整的医疗器械产业服务链。

四是打造龙头企业。 对园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相关费用)500万元以上的前三名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贡献额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培育或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突出、年产值超过5亿元的制造企业。 奖励50万元/个,对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个。

5、领先的平台孵化。 奖励园区内建设医疗器械创业加速器、“双百”人才科技产业孵化器、技术创新苗圃、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企业,孵化年销售额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企业首次对平台厂商分别给予10万元/件、30万元/件、50万元/件奖励。

六是推动创新升级。 对取得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生产许可证并投入生产销售的企业,给予每个品种50万元的扶持奖励; 对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含设备零部件)、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的,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扶持奖励。

7.推进医疗改革。 推动“医保医医”联动改革,有效对接相关政策。 对我市投入生产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在招标采购、临床优先使用、医保缴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将支持纳入各类医疗机构院长年度考核。 对为本地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研发提供临床试验服务的医疗机构,每完成一个产品给予5万元补贴; 对为本地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研发提供临床评价服务的医疗机构,每完成产品给予3万元补助。 每个医疗机构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8、实行市场化运作。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和运营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资产重组,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并在准入、投融资、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便利化。

九、加强人才引进。 利用“荷城人才行动计划”等现有政策,加大产业技术领军团队、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对企业关键人才的支持力度。 对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单位,以及新设立的省级博士后协同研发中心、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按照标准纳入连城人才计划专项资金法规。 支持天津市高校设立医疗器械相关学科和专业,培养医疗器械专业人才。 医疗器械专业学生被园区医疗器械企业录用并工作一年以上的,给予实习补贴。 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月1500元,资助期限为6个月。

10.设立专项资金。 2021年起设立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专项资金,每年1000万元(所需资金按照财税政策体系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用于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发展项目奖励补贴、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创新贡献等,市推进湖南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业园区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湘潭市医疗器械产业引导基金由产业团体依法依规设立,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保证基金决策的独立性。 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These policies and measures are applicable to enterprises and related institutions, social organizations or 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 that are registered in Xiangtan City, have independent legal person qualifications, and engage in medical devic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duction and service. If this policy measure overlaps with other similar policies in our city, it shall be implemen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higher priority, better priority, no repeated enjoyment".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period, if relevant national or provincial policies are adjusted, the regulations shall be followed.

This policy and measure will come into effect on the date of publication of the document and will be valid for 5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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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 Zheng Ban Fa [2021] No. 3 Notice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Xiangtan City Action Plan for Accelerating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Hunan Medical Device Industrial Park" and "Xiangtan City's Ten Policies and Measures to Support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Device Industry".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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