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3-08-17 08:07:28
- 标签:关于调整,西湖区投资促进局并入西湖,为区政府主管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商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昌市编委会《关于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通知》(红变发[2015]129号),西湖区招商局并入西湖区商务局,负责区政府发展开放型经济和发展工作。 商务工作综合工作部对外挂有“南昌市西湖区商务局”牌子,正式挂有“南昌市西湖区投资促进局”牌子,正式组建为正厅级。
1、功能调整
(1) 分配的功能
原西湖区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和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划入区农办。
(2) 分配的功能
将原西湖区投资促进局职能划转西湖区商务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西湖区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服务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牵头落实指导意见鼓励本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 落实并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关于国内外贸易工作、区域经济合作、建设总部经济的重大决策。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地区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南昌招商外包,拟订利用外资、内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外贸易、区域经济合作、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和楼宇经济等领域的年度指导计划和相关统计、考核和奖惩。
(三)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制定和指导本地区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工作。 指导协调全区商业、餐饮服务网点建设以及全区特色商业街、物流集散中心、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建设。 负责推动流通业结构调整、商贸服务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分销和电子商务。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本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管理辖区商品流通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参与组织和打击商事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和商业欺诈行为,推动辖区商事领域信用建设,指导辖区商业信用销售,建立辖区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管辖权;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企业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特殊流通行业。
(五)制定本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本地区物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跟踪重大物流项目。
(六)加强区内商贸企业的经营管理,督促企业兴办经济实体。 协调指导本地区第三产业经济规划。 指导协调企业改革和体制改革。
(七)负责建立健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负责酒类专卖管理工作; 石油流通、当铺、拍卖行受到监督管理。
(八)牵头制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促进服务出口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南昌市服务外包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牵头规划指导本区域商业建筑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推动建筑经济科学培育、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桥梁。
(十)负责利用外资和省外资金引进工作; 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综合管理,负责区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解散和终止的审批; 负责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事项的受理、审查和报告; 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 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和使用跟踪,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和工作动态的收集和通报; 负责全区招商网络和工业项目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十二)负责参与本地区开放型经济重大政策的起草和重大决策的实施; 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核、准入、转让; 负责跟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监督有关部门项目实施的职责; 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建立本地区招商引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本地区招商引资考核和奖励办法。
(十三)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我区及常州商会、驻常州办事处以及市、区外商、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四)组织制定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为投资者和在区内投资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统筹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服务,统筹推进重大项目。
(十五)负责推动、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承办西湖区开放经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部组织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下设10个职能部门(股级)
(一)党政机关
负责内外部联系及综合协调,起草综合材料; 负责文案、会议、保密、文件等日常运作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妇联、共青团、工会、普法、政务公开、与两会联络等。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系统预算、决算、财务分析、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 负责商贸企业国有资产的核销、转让、租赁、保密等管理和监督工作;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协助上级审计部门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纪检、审计部门开展各项纪检、审计工作。
(三)人力劳动综合处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核和管理; 负责系统内人事、劳动、机构设置、工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负责社会稳定、综合治理、信访、人力、消防、安全生产、法制普及、双拥等工作; 负责干部档案管理、职业培训,完成上级下达的再就业目标和任务。
(四)市价订单部门
制定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规定,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国内外贸易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业促销活动;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引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行为。 负责酒类专卖管理和商品批发市场、成品油流通、当铺、拍卖行、单用途预付卡设立的监督管理; 指导商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 监督管理特殊流通行业。 负责农贸市场“创健康、创卓越”以及市场建设、改造、管理和指导工作。
(五)市场开发策划科
承担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指导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研究协调系统企业改革重组,制定商贸企业改革重组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系统性防洪抗旱工作。 负责全区商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负责推动流通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协调全区商业项目规划; 推动城乡市场发展和社区商业建设。
(六)商务服务管理科
承担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生产、销售; 负责领导组织指导产品销售的消费促进工作;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和重要商品的供需情况,监测分析业务运行状况; 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 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商品储存和运输。 承担全区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承担批发、零售、住宿等商业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指导商品展览业发展,提出促进商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三大产业经济发展情况,下达下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导性目标,定期检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负责商贸服务业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超市、商场、餐馆的管理和指导; 加强报废汽车、废旧金属材料等特殊物资的流通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负责制定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区物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跟踪重大物流项目,推动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七)电子商务外贸服务科
负责拟订本地区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发展战略、规划、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牵头制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我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战略。 负责服务贸易和技术进出口统计分析; 负责推动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务应用发展; 负责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负责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电子商务市场监管; 负责实施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商务部及上级部门参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的制定; 负责办理新兴产业相关其他工作。
(八)投资服务促进科
负责各类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客商联络、考察、洽谈活动的安排; 负责制定本地区开放型经济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开放型经济调度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筹备实施协调会;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发证工作; 负责调查、收集、协调开放型经济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向上级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负责定期汇总上报本地区开放型经济综合统计数据; 负责全国大中城市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的收集、汇总和分析; 负责组织协调我区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组织制定优化投资环境措施; 建立健全来区投资者和来区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和监督工作制度; 受理本区投资、开发和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类投诉,移交、督促和协调有关事宜; 提供投资咨询和协调服务; 负责我区及常州商会、驻常州办事处、市、区驻外商会、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九)统计信息科
负责全区开放型经济年度目标计划的编制、管理和调度; 负责招商引资任务的分解分配和全区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招商引资及月度完成情况的统计、报告、报告编制、通报和分析; 制定并实施对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分析外商投资发展动态; 协调和管理利用外资; 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审查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服务; 负责口岸管理工作; 区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10)建筑经济科
负责区建筑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监督全区楼宇经济发展; 负责楼宇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商务局机构设置的通知》(西办字[2019]39号)
区商务局机构调整通知如下:
1、职责调整
(一)明确反垄断相关责任。
(二)明确建筑经济职责。
(三)不再保留区招商局品牌。
(四)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的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 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 负责参与全区开放型经济重大决策的起草和重大决策的实施; 统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重大项目协调工作。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负责服务业企业、总部企业的产业引导和特色招商引资; 负责确定总部企业招商目标和服务业集群协调推进工作。
2、内部机构调整
(一)撤销建筑经济科、人力劳动综合科、电子商务外贸服务科。 原人事综合科负责干部档案管理、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再就业目标和任务。 职责转移到党政办公室。
(二)增设信访维稳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系统内社会稳定、综合治理、信访、消防、安全生产、普法等工作。
(三)增设电子商务服务贸易部。 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促进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发展,指导工商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负责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南昌招商外包,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负责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电子商务市场监管。 负责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参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及上级机关。 负责办理涉及新兴产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上述调整后,区商务局行政编制为10个,其他机构编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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